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,从事软件有关工作的企、事单位和个人,均可申请参加协会,经本会有关组织机构批准后即可成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和有关行规,条约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从事与软件行业有关的工作(包括软件研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、教育和管理等)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:
(一)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,应提出书面入会申请书;
(二)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,成为正式会员;
(三)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各一份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资料信息及其它待遇;
(四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五)会员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会员在清理完经济和其它事务关系后可以自由退会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决议,遵守行规、行约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七)同协会办公室保持联系,以利开展日常工作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,并且两年内不受理入会申请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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